应该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审理指南"(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发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指引。
互联网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之一是消费模式发生了巨大变化。据统计,目前中国网上购物市场的交易规模已超过3万亿元,电子商务领域的纠纷逐渐增多,其中知识产权纠纷的比例高达61.54%。
网络具有全球化、虚拟性和客观性、高科技含量等特点,加之侵权犯罪技术的日益多样化和复杂性,导致越来越难以判定侵权和界定侵权责任,知识产权的监督和保护变得十分复杂。此外,在调查网店经营者侵权行为时,我们也不能忽视电子商务平台的作用。许多电子商务平台认为它们只提供一个空间平台,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它们不负责内容审计,只有当被告知存在侵权行为时,才被动地处理侵权店主。
他说:"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保护知识产权已越来越被提上议事日程。确保销售产品的真实性是网上购物网站面临的主要问题,特别是C2C(个人对个人的购买和销售)网站。打击网上盗版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有关部门引导公众提高知识产权意识,从源头上控制假冒销售和盗版行为。"一方面要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提高保护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建设。虽然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机制正在逐步完善,但由于网络环境的迅速变化和新事物的频繁出现,现行法律法规已不能满足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因此,有必要制定专门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明确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的保护对象,及时更新和完善。意见"强化了司法政策的指导作用,注重引导行业自律,促进社会共治,有利于充分发挥平台在电子商务市场调控中的积极性,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介绍"意见"可以说是正确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