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多部门联合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贸易
记者从山东省自然资源部门获悉,近日,山东省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山东省公安局、山东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贸易,消除过度食用野生动物不良习惯,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坚决查处;对违法、反风犯罪和打击执法的,予以查处,并尽快查处。
通知"强调,要注重准确的调查测绘,进一步规范就业监督工作。各地要对陆地野生动物的人工养殖进行全面调查,重点是陆地野生动物人工养殖的主体和人员,以及人工养殖的种类、数量、用途、固定资产投资和持有证书等。
此外,"通知"还要求依法在粮食养殖中坚持分类措施,科学妥善处置野生动物,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形势调查,制定山东省违禁野生动物分类处置指导方针。建立省级专家组,引导各地通过放生、改用、接救、合理配置、无害化处理等方式处置野生动物,以便有条不紊地消化库存,积极发挥其生态和社会效益。
(中央电视台记者窦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