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直播带货加一个 "箍咒"

2020-08-08 12:50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38

在直播演播室购买的商品有问题,谁负责 "如何处理在工作室的价格欺诈"。随着现场直播的消费热潮,相关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关注。7 月 29 日,国家市场监督局发布了 "国家市场监督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咨询草案")。我国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监管首次提升到法制水平。市民如对该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於八月二十八日或之前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供意见。

记者从天津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今年 6 月中消协北京市消协 "暗访" 同住商品,发现 3 个样品涉嫌虚假宣传,30% 的商家涉嫌许可信息公示问题。中消协发布的今年 "618" 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不少消费者 "投诉" 同住商品。征求意见稿明确,不得以网络直播方式生产,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的商品或者服务; 不得利用网络直播方式销售烟草制品等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 不得通过网络直播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等法律,法规,规章禁止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 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不得利用未满 10 岁的未成年人进行广告宣传; 不得以推荐或者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为目的,委托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进行广告代言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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